咸阳博物院藏品征集办法
1、征集工作是为不断丰富博物馆藏品、陈列展示及研究的一个长期性工作,范围须与本院的性质、任务相符,并符合长远发展的要求。
2、文物征集由保管部具体负责完成。
3、文物征集人员必须明确藏品征集政策和征集范围,并积极主动的寻找相关信息,拓展征集渠道,力争每年都要有新的藏品入库。
4、征集人员必须依法按照程序进行文物征集。
5、征集人员要经常深入市场,了解行情,秉公、公平、合理作价。
6、文物征集过程中,由保管部按程序、主管领导审签后,按财务规定办理,涉及珍贵文物的,由省鉴定组鉴定并请专家评估后按程序办理。
7、征集文物必须及时入账、建档、妥善保管。原始凭证存档。
咸阳博物院
2020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