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博物院征集工作流程
1、所有新征集来的文物一律按征集工作流程严格办理。
2、征集人员应积极主动的了解文物新发现及相关信息,积极开拓藏品来源。
3、保管部负责文物征集工作,为馆藏、陈列及研究积累、补充藏品。
4.、对于新的征集品,必须至少由三名院内副高职称以上文博专家进行鉴定、评估,详细询问文物的来源、流传经过,由专人负责填写文物征集单,严格做好客观的详细的记录,并报院务会议同意后方可征集。
5、征集文物应参考市场行情秉公作价,公平合理,征集款额由院务会研究决定。
6、征集到的文物应及时入藏指定库房,造册登记,妥善保管,原始凭证存档。
7、涉及珍贵文物或移交、调拨、交换文物数量较多时,邀请省级以上文物专家共同鉴定,并将鉴定意见报请院务会审定。
8、征集文物须登记编目、入帐、建档。
9、征集文物及时清理、保护、研究、展示。
咸阳博物院 2020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