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
“咸阳博物院博物馆之友”是为了支持、帮助和赞助咸阳博物院而建立的热心公益事业的团体,简称“咸博之友”。“咸阳博物院博物馆之友”团体的任务在于联系群众,向社会推介咸阳博物院文庙博物馆和古渡遗址博物馆的展览并及时反馈群众意见及要求;了解社会动态和文物展览信息,帮助咸阳博物院开展业务工作,增强博物院的社会基础。利用社会力量办院,使更多的人走进咸阳博物院,更好地发展博物院事业。
二、入会条件
凡热心咸阳博物院事业,支持、帮助博物院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成为“咸阳博物院博物馆之友”会员。
三、会员权利
(一)普通会员
1.获取最新展览资讯及活动预告;
2.优先参加咸阳博物院举办的公众讲座;
3.优先参加咸阳博物院文庙博物馆和古渡遗址博物馆举办的教育活动;
4.参加咸阳博物院组织的文博游等考察活动(按成本支付费用);
5.受邀出席咸阳博物院学术讨论会等学术活动;
6. 8折购买咸阳博物院出版相关学术书籍。
(二)荣誉会员
对本院及社会有杰出贡献者,可成为本院荣誉会员,享受普通会员的全部权利,并可享有:
1.受邀出席重要展览的开幕式;
2.优惠租用本院场地举办活动;
3.经我院同意,在专家指导下鉴赏我院库藏文物;
4.个人撰写的学术文章经审定可在馆刊上给予发表。
四、会员义务
(一)自觉遵守咸阳博物院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全年参加咸阳博物院相关会员活动不少于二次。
(三)致力于咸阳博物院的发展,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宣传咸阳博物院文物。
(四)协助咸阳博物院组织临时展览、征集文物、开展文物鉴赏、文博研讨等业务活动。
(五)凭证享受各项权利,会员证仅限本人使用。
五、入会手续
普通会员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本院咨询台填写“咸阳博物院博物馆之友”申请表,经过审核通过后将会收到本院颁发的“咸阳博物院博物馆之友”证件。本院在所有工作时间内接受入会申请。
荣誉会员由本院向符合条件的人士发出入会邀请,暂不接受主动报名。
六、会员管理
(一)“咸阳博物院博物馆之友”会员的日常管理由本院宣教部负责,各类会员所拥有之会员证不可为营利使用,一经发现即取消其会员资格收回会员证,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会员资格有效期为1年,从获得会员资格日起算,有效期满则需提出申请,经年审通过后可继续享有会员资格。
七、咸阳博物院拥有对“咸阳博物院博物馆之友”的最终解释权。
咸阳博物院
2018年12月10日